本文重點
為防範公務人員出國執行公務時資料外洩,數發部資安署11日公布「公務出國資通訊設備管理須知」。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因公出國,均應遵守一般管理措施。
政務人員及其秘書、涉及國安或重大利益、攜有高度機敏資料等重要人員,若因公前往中國、香港、澳門等高資安風險地區,須遵守進階管理措施:不得攜帶平常使用的公務裝備或存有公務資料的私人設備,須改用機關配發、已恢復原廠設定的臨時設備,並於出國前設立臨時信箱及具點對點加密功能的通訊帳號。
資安署另提醒,公務人員出國期間應避免使用公共WiFi,傳遞公務資料應加密;設備若疑遭駭、遺失或遭竊,應立即通知所屬機關並於返國後送交資安檢查。
資安署表示,此管理須知為行政規則、未另訂罰則,違反者將請所屬機關依《資安法》處理。
本文整理自公視新聞網報導,原始來源: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821880
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
B類:改寫自公視新聞網〈公務員出國資通設備管理措施上路 重要人員赴中禁攜常用公務機〉(2026-08-11)。內容以數發部資安署公布為準。
查看原始文件 ↗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