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

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首開庭 檢方認一審量刑偏低 柯稱無罪

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,一審今年3月判處17年,7名被告與檢察官均上訴。台灣高等法院8日首度開庭,先就政治獻金案進行準備程序,確認檢辯上訴範圍與是否認罪。

檢方主張,柯文哲、李文宗、李文娟等人侵占6000餘萬元政治獻金,侵蝕政治獻金制度公信力,一審量刑明顯偏低;另就挪用100萬元政治獻金投資一案,一審雖判無罪,檢方認政治獻金不得用於營利,仍提起上訴。

庭上柯文哲維持無罪答辯,強調政治獻金本可合理使用;李文宗表示待確認檢方範圍再決定是否認罪,李文娟亦作無罪答辯,端木正則認罪並請求從輕量刑。

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出,當日僅為準備程序,未進行實質辯論。報導另提及,柯文哲4項罪名中刑度最輕的背信罪一審判2年6月,依規定原則不得上訴第三審,若二審仍判有罪可能率先定讞。

本文整理自公視新聞網報導,原始來源: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826125

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

B類:改寫自公視新聞網〈政治獻金案二審首度開庭 柯文哲稱無罪請求撤銷原判決〉(2026-09-08,作者呂玠鋆、謝政霖、謝其文)。司法用語依判決/檢方主張轉述,區分事實與答辯立場,附原始連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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