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工政策

越南9/10起對海外滯留移工祭重罰 台灣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增加

越南政府頒布新議定,自2026年9月10日起,海外越南勞工若契約終止後無正當原因逃逸、非法居留或違法滯留,最重可處1億越南盾罰款(約新台幣12萬元)。近期台灣各地移民署服務站外出現大批失聯移工排隊「自行到案」的現象,日本8月中旬也出現類似狀況。

報導引述移工團體質疑,重點應在解決勞動條件不佳、高額仲介費等結構問題。受訪移工指出,當初出國費用高達5000至7000美元,借貸壓力大,一個月薪水扣除開銷後能寄回家的所剩無幾。

移民署官員說明,內政部已修正相關減免處罰標準,逾期外籍人士在查獲前自行到案,罰鍰可減半。

本文整理自公視新聞網報導,原始來源: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825622

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

B類:改寫自公視新聞網〈越南將罰違法滯留國外勞工 台灣失聯移工自行到案者增〉(2026-09-04)。引用越南議定生效日與罰則數字,並收錄移工團體與官方說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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