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重點
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,因涉職場霸凌案遭記2大過、免職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,勞動部在相關會議尚未討論決議前即先行公布懲處結果,形同未審先判,且未讓謝宜容有陳述意見機會,違反正當法律程序,判決撤銷原處分。
勞動部回應,將在收受判決書後研議上訴,並強調謝宜容停職處分不受該判決影響、未復職。
報導另指出,謝宜容涉貪汙部分檢方偵查後不起訴;其涉圖利廠商、侵占就安基金部分二審仍判4年6月。法院並提醒,未經判決確定應做無罪推定。
本文整理自公視新聞網報導,原始來源: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825510
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
B類:改寫自公視新聞網〈謝宜容免職案判撤銷 勞動部:研議上訴〉(2026-09-04)。行政判決與勞動部回應並陳,含無罪推定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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